永昌县水系连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川河永昌县焦家庄镇G312水磨关大桥至城关镇小坝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昌县水系连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川河永昌县焦家庄镇G312水磨关大桥至城关镇小坝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永昌县水系连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川河永昌县焦家庄镇G312水磨关大桥至城关镇小坝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永昌县四坝水利管理处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焦家庄镇G312水磨关大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尚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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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永昌县四坝水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