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数字产业园(西园)项目(w01至w05、地下车库)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金水大道南辅路以南,牡丹一街以西,富贵三路以北,锦荣路以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抗震支架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成品保护、施工阶段局部深化设计、安装、垃圾清运、调试、验收、保险、培训、质保及质保期内维保等。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6工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供货及安装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抗震支吊架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抗震支吊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期内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制造商名称、投标产品种类、品牌);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470万元及以上抗震支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代理品牌制造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470万元及以上抗震支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严重违反合同和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结论相关网页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经查询上述单位和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5.4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且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有限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
5.3投标人须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页面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明理路238号河南企业联合大厦14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石乐、刘远勇
联系电话:0371-******、0371-******
电子信箱:******
******建设局招标办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房产大厦1906室
电 话:0371-******
传 真:无
邮 箱:******
2024年12月19日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数字产业园(西园)项目(w01至w05、地下车库)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金水大道南辅路以南,牡丹一街以西,富贵三路以北,锦荣路以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抗震支架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成品保护、施工阶段局部深化设计、安装、垃圾清运、调试、验收、保险、培训、质保及质保期内维保等。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6工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供货及安装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抗震支吊架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抗震支吊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期内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制造商名称、投标产品种类、品牌);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470万元及以上抗震支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代理品牌制造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470万元及以上抗震支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严重违反合同和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结论相关网页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经查询上述单位和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5.4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且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有限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
5.3投标人须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页面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明理路238号河南企业联合大厦14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石乐、刘远勇
联系电话:0371-******、0371-******
电子信箱:******
******建设局招标办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房产大厦1906室
电 话:0371-******
传 真:无
邮 箱:******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