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和县万鑫保温材料厂 年回收、处理50吨废旧塑料瓶项目 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南和县万鑫保温材料厂
公示内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新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春国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