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黔西县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年产60万吨建筑石膏生产项目(二期)环保竣工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黔西县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年产60万吨建筑石膏生产项目(二期)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甘棠镇电厂二期厂门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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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甘棠镇电厂二期厂门右侧,项目新建年产40万吨建筑石膏生产项目(包括20万吨石膏粉、10万吨石膏基砂浆、10万吨石膏基自流平),本次验收针对“20万吨石膏粉”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000m2。总建筑面积约2346.2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俞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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