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学校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学校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学校名称:******学校)
******学校举办者:******有限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李小惠
(四)办学层次:短期培训
(五)培训工种:育婴员、保育师、茶艺师(初、中级)、水仙花雕刻(专项能力)
******学校性质: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六)办学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国道南路26号科技园3幢2楼229室
(七)办学规模:200人
二、相关要求
************学校牌匾、******学校营利性属性。
******学校内涵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品位办学******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特此批复。
******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