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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关于发放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交通补助、生产奖补资金的公示-审批信息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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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乡振联〔2023〕32号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发放交通补助******农村局汇总,现将我市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交通补助资金4262元、生产奖补资金33500元,补助资金共计37762元,公示如下:
新乐乡:补助资金8672.5元。其中:交通补助资金672.5元、生产奖补资金8000元。
宝东镇:生产奖补资金500元。
迎春镇:交通补助资金453.5元。
东方红镇:生产奖补资金2000元。
阿北乡:生产奖补资金500元。
虎林镇:补助资金1248元。其中:交通补助资金748元、生产奖补资金500元。
伟光乡:补助资金7800元。其中交通补助资金800元、生产奖补资金7000元。
杨岗镇:补助资金6788元。其中:交通补助资金788元、生产奖补资金6000元。
东诚镇:补助资金9800元。其中:交通补助资金800元、生产奖补资金9000元。
上述补助资金从十一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八日进行十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467-******
******农村局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1.29虎林市关于发放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交通补助、生产奖补资金的公示
发布者: ******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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