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模拟列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筹资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市财政出资占项目总投资的 40%,其余资金由企业通过多元化融资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模拟列车采购项目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为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采购1列2节编组B型地铁列车,最高运行速度80km/h, 采用全自动运行列车。
(2)工程建设规模:1列2节编组B型地铁列车。
(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
(4)工程建设工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1列2节编组B型地铁列车及相关服务。
(7)招标控制价:1519.72万元
(8)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广州市指定地点
(10)交货期:交货期2025年9月30日,招标人保留调整交货期的权利,最终交货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设备(指B型地铁列车)的制造商。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项目(类似业绩指B型地铁列车相关业绩),并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范围,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以及业主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③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2025年1月6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指引(http//******)。
②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 时45分至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5.4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委员会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有限公司网(网址:******)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发布、修改、补充,在以上网站或平台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则项目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其他
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9.2************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电话:(02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9.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A座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邮 编: 510330 |
邮 编:510030 |
联 系 人:李工、刘工 |
联 系 人:王宇、尹银俊、欧宇旻、曾聪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电 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
电 话:******
11. 附件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
12 |
******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4 |
******有限公司 |
15 |
******有限公司 |
16 |
******有限公司 |
17 |
******有限公司 |
18 |
******有限公司 |
19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0 |
******有限责任公司 |
21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
22 |
******有限公司 |
23 |
******有限公司 |
24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5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6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7 |
李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 |
28 |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 |
29 |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真实、有效。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