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采购2024-2026年五指山市价格认定(认证)项目评估及其它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HRHN2024【16】R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五指山市价格认定(认证)项目评估及其它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关于2024-2026年五指山市价格认定(认证)项目评估及其它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延后报名期限说明函
致各位供应商:
2024-2026年五指山市价格认定(认证)项目评估及其它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SZHRHN2024【16】RR),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发布,报名期限原定2024年09月05日17:00:00至2024年09月12日23:59:59,开标日期为2024年09月18日15点00分,因今年第11号强台风“摩羯”的影响,有关部门决定自09月05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启动“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措施,台风于9月6日登录后大部分市县受灾情况严重,均出现断网断水断电等受灾情形,由于本项目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为网上获取,因台风“摩羯”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原因,故本项目报名期限延期3天,由原报名期限2024年09月05日17:00:00至2024年09月12日23:59:59变更为:2024年09月05日17:00:00至2024年09月15日23:59:59。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第十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此次变更不影响文件的编制,且满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的要求,故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15点00分不变。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更正事项涉及采购文件内容变更,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指山市价格认证中心
地 址:海南省五指山市市政府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1402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发布人:******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五指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采购2024-2026年五指山市价格认定(认证)项目评估及其它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HRHN2024【16】R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五指山市价格认定(认证)项目评估及其它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关于2024-2026年五指山市价格认定(认证)项目评估及其它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延后报名期限说明函
致各位供应商:
2024-2026年五指山市价格认定(认证)项目评估及其它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SZHRHN2024【16】RR),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发布,报名期限原定2024年09月05日17:00:00至2024年09月12日23:59:59,开标日期为2024年09月18日15点00分,因今年第11号强台风“摩羯”的影响,有关部门决定自09月05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启动“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措施,台风于9月6日登录后大部分市县受灾情况严重,均出现断网断水断电等受灾情形,由于本项目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为网上获取,因台风“摩羯”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原因,故本项目报名期限延期3天,由原报名期限2024年09月05日17:00:00至2024年09月12日23:59:59变更为:2024年09月05日17:00:00至2024年09月15日23:59:59。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第十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此次变更不影响文件的编制,且满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的要求,故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15点00分不变。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更正事项涉及采购文件内容变更,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指山市价格认证中心
地 址:海南省五指山市市政府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1402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发布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