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本项目第十一章评审办法8.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项目管理人员由“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工程)得6分,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加1分,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8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成员(4名):每配备1名二级造价工程师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兼任,不重复加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修改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工程)得6分,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加1分,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8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成员(4名):每配备1名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兼任,不重复加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内容不变。
四川沪华******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