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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北路88号产业租赁方案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福建
源发布时间:2024-08-12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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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

名称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首年月

租金单价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鲤城区新华北路88号整体

1#办公楼

2666.2

 

 

20.2元/㎡

 

 

50

2#办公楼

1028.52

3#办公楼

259.22

10#办公楼

954.64

院中空场地

1550

挂牌价为首年月租金单价底价,最终合同计租面积以出租方委托的产权测绘部门正式的测绘报告为准。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88号,建筑面积为4893.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闽国用(2007)第0260号,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51年6月29日,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1)按照鲤城区政府对该租赁标的项目发展定位为高端品牌酒店(暨国内五星级酒店或获得国际高端管理品牌授权酒店)的情况,承租方在取得承租权后,应自行了解并知晓相关政策,对报批相应经营项目的获批情况自行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标的为******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承租方应自行向有关部门报批经营项目,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经营项目未获批等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3)最终合同计价面积以出租方委托的产权测绘部门正式的测绘报告为准,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不得以测绘报告载明的面积与建筑面积不一致等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4)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商业(住宿载体),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具体应以获批的住宿载体建设方案(鲤城区对地块的定位为高端主题酒店)为准。

5首年月租金单价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单价底价。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为1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2租赁年度起(含第2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7、免租期:项目免租期为12个月(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场所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免租期含在15年租赁期限内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采用“押三付三”的方式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当月前10日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其中三个月履约保证金(押金)按成交首年月租金单价计算。

9履约保证金(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押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1、租金底价确定依据:首年租金挂牌单价:20.2元/㎡.月,以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价为基础,建筑租金单价25元/㎡.月,场地租金单价5元/㎡.月,计算单价:【(2666.2+1028.52+259.22+954.64)*25+1550*5】/6458=20.2元/㎡.月,合同计价面积以出租方委托的产权测绘部门正式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

2******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为了确保承租方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承租方的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方自************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期间,房产税等与产权有关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营业税等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相关税费,以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与承租方使用有关的相关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8、为了确保装修过程中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承租方在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提供300万元的装修结构安全履约保函,保证期至整体装修验收合格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10、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网络竞价,即竞租人在网络实名注册、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然后在网络竞价系统中以“正向多次、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

五、其他约定

1、租赁标的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首次披露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招租信息披露渠道: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和微信;委托方所出资企业官网;委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委托方信息公告栏;租赁标的现场。(信息发布渠道不少于五个)

3结果公示与合同签署:租赁结果应通过原信息披露平台对外公示,发布渠道不得少于3种。公示内容包括出租标的名称、承租方简况、租赁价格、监督电话等,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附1: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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