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治安支队)2025年度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24ZHCS1203-119Z
******公安局(治安支队)2025年度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安局(治安支队)2025年度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目,全部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函》格式响应。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已获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如有国家相关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在代理机构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机构处登记并支付报名费用。
(2)线上报名:投标人自行在代理机构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同时致电(0756-******)与我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确认后并支付报名费用。
2.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
(******有限公司(******/)。
备注:①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支付报名费的供应商才视为报名成功;②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联系方式:吴创铭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翊辰、韦智玲、周丽明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