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素质培训服务项目(A包)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拟对罗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素质培训服务项目(A包)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素质培训服务项目(A包) 合同金额(万元):313.49 ******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协议中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十三条“乙方负责项目的招生宣传、教学汇报、教学成果展示、演出举办及外出参赛参演并承担相关费用”补充调整为“乙方负责项目的招生宣传、教学汇报、教学成果展示、演出举办及外出参赛参演并承担相关费用。艺术团按甲方要求,以甲方名义,代表甲方参赛参演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中心少儿艺术团成立于1999年,下设舞蹈团、弦乐团和合唱团,曾代表罗湖区参与过各类大型赛事和活动演出,多次获得国际级和国家级奖项。艺术团参赛参演的费用一直从青少年活动中心经费预算中列支,2024年青少年活动中心经费预算中也包含了艺术团全年参赛参演的费用。但签订协议时,因考虑不周,未将艺术团与常规素质培训课程参赛参演的需求区分开来,未对艺术团参赛参演费用单独说明,因此需签订补充协议,对“艺术团外出参赛参演”中双方的义务进行补充说明。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邹女士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街道太白路4009号大地花园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