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中原红薯种业中心红薯育苗种植大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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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4-704 | |||||||||||||||
******服务中心中原红薯种业中心红薯育苗种植大棚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578,664.98元 | |||||||||||||||
最高限价:******.9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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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服务中心中原红薯种业中心红薯育苗种植大棚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维修改造老旧塑料大棚、温室大棚、玻璃温室大棚等;新建塑料大棚、温室大棚等;无菌组培室改造等; 5.2资金来源:前坪水库节余资金; 5.3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所有内容;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 5.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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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供应商,投标将不被接受。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本项目釆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服务中心 | |||||||||||||||
地址:汝阳县广场东路文化综合楼14楼 | |||||||||||||||
联系人:远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
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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