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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黄石滩东干渠渠道应急修复及水库临时平台维修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陕西
源发布时间:2024-12-05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中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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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公园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AC******

项目名称:汉滨区黄石滩东干渠渠道应急修复及水库临时平台维修加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3665.2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黄石滩东干渠渠道应急修复及水库临时平台维修加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3665.2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3665.2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重新修建东干渠渠道桩号k14+000处渠道内侧20米挡墙,并修建渠道底板,重新修建东干渠渠道桩号k15+360处渠道内侧20米挡墙,并修建渠道底板,维修加固船舶临时停靠平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3665.24

263665.2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黄石滩东干渠渠道应急修复及水库临时平台维修加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黄石滩东干渠渠道应急修复及水库临时平台维修加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11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3年11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公园1号

方式: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备案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公园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公园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公园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125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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