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鹤城分局一般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安局鹤城分局一般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ZFCG-2024-0310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5
4、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原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中的公司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10分:
1、对企业上一年度纳税等级进行评分:A 级 6 分;B 级 4 分;C 级以下计 1 分;
2、企业近 5 年获得省级或以上汽车行业或汽 车商会颁发的奖项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 2 分,满分 4 分。须提供相关奖项或证书的 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原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中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10分:
1、对企业上一年度纳税等级进行评分:A 级 10 分;B 级8 分;C 级以下计 5 分;
2、企业近 5 年获得省级或以上汽车行业或汽车商会颁发的奖项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 2 分,满分 4 分。须提供相关奖项或证书的 复印件,加盖公章。 (删除)
(2)是否暂停:否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
(4)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鹤城分局
(2)联系人:陈林
(3)电话:******
(4)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联系人:曾女士
(3)电话:0745-******
(4)地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世纪花园主楼B座8楼8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