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车辆采购
2.招标编号:HNKX-2024-021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6日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7、 招标范围:采购车辆的供应、运输、质保及其他伴随服务。
8 、交货(含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规定) 45 日内完成。
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10 、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或2万公里(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
二、中标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采购车辆的供应、运输、质保及其他伴随服务 |
******有限公司 |
开封市鼓楼区金明大道与魏都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
******.03 |
元 |
三、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收费金额:114372.59元
******委员会组成
1、评委组长:杨丽红
2、其他评委成员:张渤,王艳华,郜应永,张新生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有限公司
地址: 通许县水沃前街西段长城公寓楼下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
2.******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委员会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
附件下载:******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车辆采购-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