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物理及电子元器件类协议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5-2026******大学物理及电子元器件类协议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W******
三、采购人******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2-******
电子邮箱:xnchen@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12-65504193
电子邮箱:******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物理类材料主要包括微纳光学类、设计光学类等光学元器件,光刻胶等光学类材料,半导体实验材料;电子类实验材料主要包括各类电阻、开关、线路板类电子元器件等。
2.协议供货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每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对成交单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协议服务资格。
3.协议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家。
(二)质量要求
1.响应单位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在有效期内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货物验收后,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损坏变质的(供货方引起的),成交单位应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退回全额货款,并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供货要求
1.学校实验材料的采购与管理工作主要依托******大学实验材料采购系统”完成。协议期内,成交单位应将响应产品的基本信息、价格及服务承诺等,按响应文件的约定在采购系统中公开。学校拟采购人员通过该系统自主选择实验材料(类别、数量、供应商及服务等)。供应商根据系统订单,将相应产品按时配送至约定的地点,并配合采购人员完成收货和验收。单笔订单金额超过5万元(含)人民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须参与验收,采购人应填写并提供《验收记录表》。产品不符合订单要求或已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在协议供货期内,成交产品的价格或服务等发生较大调整时,供应商可向学校提出调整申请。对于投标确定的供货目录外的货物,学校和成交单位可通过协商或谈判等方式,对协议供货目录进行补充或调整。
(四)配送要求
1.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时明确配送方式(配送方式应符合该类货物国家相应运输规范要求),并承诺送货时间(如工作日送货、全年无休,节假日正常配送等),以及从收到订单到送达学校指定地点所需的时间。
2.******大学各校区(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和未来校区等)的指定地点。如需收取配送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配送费收取标准。
(五)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须向学校提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若成交单位于上一年度协议期内已交纳过履约保证金,则无须重复交纳)。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视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1)未能履行响应时的相关承诺;
(2)提供假冒伪劣货物;
(3)存在和采购单不符的虚假交易。
2.成交单位应承诺:在校方提出查询协议期内订单的物流信息、原始凭证和进销存台账记录时,予以全力配合并及时提供完整原始材料。
3.学校将对中标供应商在协议期内的供货及服务情况不定期抽查,并根据最新制度文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规则详见附件5)。
(六)报价要求
1.响应单位应按照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官方公开销售价(如官方网站等)为基准,按品牌分别以整体下浮率进行统一报价。结算价=官方公开售价*(1-下浮率)。
2.响应单位应同时给出响应产品的具体报价,即包含货价、质量承诺、售后服务费、税费等与具体产品有关的一切费用(若某品牌产品已根据官网公开销售价给出整体下浮率,响应单位可提供主要常用产品的具体报价,同品牌下的其余产品的具体报价可在成交后提供,作为合同附件一同生效)。
3.响应产品的具体报价以“元人民币”为单位。可办理免税进口的,应增加美元报价(即免税价格)。
(七)结算方式:货款定期统一结算(需提供有效供货订单和发票)。
五、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实体办公场所及库房(提供办公场所及库房的相关图片。自有办公场所及库房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评标标准
定标原则:综合评分得分不低于80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如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严重偏离磋商公告要求******学校教学科研实际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评议,可认定其为无效响应。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分(25分)
根据所有响应单位的报价情况结合市场行情综合比较,并进行分类评分。
1.非常优惠(25分)
2.较优惠(20分)
3.一般优惠(15分)
4.优惠程度较差(10分)
(二)产品的品质和应用(25分)
1.产品的品质(15分)
根据响应******学校教学科研的实际需求进行综合比较评分。
******学校教学科研开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用户接受程度高的,得15分;
同行业应用较广,产品品质及实际使用效果认可度较高,对学校教学科研开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用户接受程度较高的,得10分;
同行业有部分应用******学校教学科研基本需要,用户接受程度一般的,得5分。
同行业应用少,产品品质及实际使用效果认可度较差******学校教学科研基本需要,用户接受程度较低的,得1分。
注:须提供能够体现产品品质和实际使用效果的证明材料。
2.产品的应用(10分)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自2021年以来在高校(包含我校)、科研院所等的应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同行业广泛应用,服务课题组数量和订单数量多的,得10分;
同行业应用较广,服务课题组数量和订单数量较多的,得5分;
同行业有应用少,服务课题组数量和订单数量少的,得1分。
注: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三)服务承诺和评价(24分)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承诺和评价综合评定。
******学校指定地点所需的时间(4分)
(1)2个工作日内的,得4分;
(2)2个工作日以上的,得2分。
2.送货时间(4分)
(1)工作日节假日均送货的,得4分;
(2)固定时间送货的,得2分。
3.配送方式和运费(6分)
(1)按照安全运输方式,所有校区直接送货上门,免运费的,得6分;
(2)按照安全运输方式,所有校区送货,但需要运费的,得3分;
(3)按照安全运输方式,无法所有校区送货的,不得分。
4.服务评价(10分):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2021年以来同类项目服务反馈情况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份被服务单位评为优秀或同等级别的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10分(同一单位服务评价不重复计分,需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
(四)综合实力(24分)
1.服务业绩(10分)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2021年以来所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同一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
2.产品种类和品牌等情况(10分)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产品的种类、品牌数量、品牌影响力等综合评定。
3.人员配备(4分)
根据响应单位配备的财务、销售、管理人员等情况综合评定。
注:(1)须提供响应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
(2)财务人员须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五)其它优惠措施等(2分)
根据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在磋商公告要求范围以外、磋商小组认可的其他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七、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所有材料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1.目录(响应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磋商响应函、报价情况表、响应竞争性磋商公告基本情况(原件)。
3.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资质、业绩、获得的荣誉等,复印件)。
4.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5)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大学在职员工情况说明(原件)。
(9)办公场所、库房、运输车等基本信息,须提供房屋和车辆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图片等材料。
5.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产品信息表。
(1)标注使用投标产品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清单;
(2)用户使用意见反馈;
(3)其它能说明产品品质和实际使用效果的材料。
7.产品应用情况(原件)。
8.服务承诺(原件)。
9.服务评价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服务业绩(以高校、科研院所用户为主,须提供业绩汇总表及合同复印件)。
11.投标产品种类和品牌等情况(原件)。
12.人员配备情况(原件)及相关资质、社保证明(复印件)。
13.其他优惠措施(原件)。
14.响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特别说明
1.“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和密封,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八、磋商文件价格:人民币8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2),售后不退。
九、报名:供应商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磋商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4年12月13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3)******。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一)顺丰快递邮寄(建议优先采用)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00前寄达;
2.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现场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7日9:30~10:00
2.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一、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00
十二、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