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投·湾邸壹号院(北区)项目施工的 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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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发布的交投·湾邸壹号院(北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现发布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9条款中:除固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的总承包服务费,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允许有任何报价,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澄清为:除固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的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材料、设备等暂估价不能修改,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允许有任何自主报价,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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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