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桂东县新坊乡龙溪村沤江支流小江堤防险段处置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2日******人民政府 的桂东县新坊乡龙溪村沤江支流小江堤防险段处置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新坊乡龙溪村沤江支流小江堤防险段处置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4]0116号 3、委托代理编号:3061-******-37 4、采购项目预算:1,12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120,000 | 水利工程施工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1 | 1,12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2)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企业正式员工;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企业正式员工;
(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企业正式员工;
(7)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提供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均无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