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环境风貌整治项目-分路口镇环城南路以南片区环境风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环境风貌整治项目-分路口镇环城南路以南片区环境风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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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XJY************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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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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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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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上城国际G10幢6楼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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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09时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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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234214.97元(最终以工程项目中标价为基数*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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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现场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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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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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人 |
安徽同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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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 金额 |
210793.47元(最终以工程项目中标价为基数*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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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大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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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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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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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农村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农村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