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拟采购进口产品意向需求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产品名称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万元,单台/套) | 数量(套) | 是否排除进口产品 |
1 | 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 详见附件 | 267万/套 | 1 | 不排除 |
1、经初步市场调研,我院拟采购进口产品,如对相关需求有异议的,请提交书面说明(应包括拟供国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配置清单、生产厂家、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产品满足需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等),除说明函件外,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函件格式自拟。(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厂家公章)
2、本项目公示期限为发布时间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我院采购办。
3、本次公开的需求意向是我院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院官网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医院采购办
电话:0591-******
意向需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