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联通阿克苏分公司车辆维护保养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新疆联通阿克苏分公司车辆维护保养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 08-16-04A-2024-D-C22863,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2024年新疆联通阿克苏分公司车辆维护保养采购项目,对现有尼桑、桑塔纳、皮卡(五十铃)、尼桑纳瓦拉日产皮卡、别克、华泰圣达菲、海格面包、红旗、长城哈弗H7等的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阿克苏市1个维修点、库车市1个维修点,具体内容详见分项报价表。
1.1.1采购预算:55万元(不含增值税)
标包一:35万元(不含增值税)、标包二:20万元(不含增值税)。
1.1.2供货地点:供货地点:
标包一:阿克苏市、拜城县、阿瓦提县、乌什县、温宿县、柯坪县、阿拉尔市;
标包二:库车市、沙雅县、新和县。
1.3项目属性:单项招标项目;
1.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2个标包: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标包中标候选人推荐优先级为标包1>标包2,若推荐为标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标包2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标包划分情况如下表:
标包序号 | 区域划分 | 标包预算(不含税,万元) | 维修范围 |
标包一 | 阿克苏市、拜城县、阿瓦提县、乌什县、温宿县、柯坪县、阿拉尔市 | 35 | 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 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工作,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 |
标包二 | 库车市、沙雅县、新和县 | 20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一、标包二投标折扣N≤9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2.3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提供1名机修工、1名车辆电器工、1名钣金工、1名油漆工、1名售前售后管理人员;
备注:上述人员须提供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
2.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业务类型需包含三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证明文件可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查看网上截图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审批通过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5经营场所要求:
在本地(阿克苏地区)具备常驻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机构设置且配备相关人员;
注:已在本地设立常驻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房屋的房产证明复印件或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未设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6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9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9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或阿克苏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潜在投标人须在网站右上角下载中心下载相应程序并安装该驱动程序,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下载电子采购全过程指南。供应商注册、帐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请拨打010-******转3-8-2 。iPASS业务问题,请拨打 400-0210-010,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转3-3-2。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投标人在线支付流程可在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下载中心中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0时30分。
******银行保函除外)的递交,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与网上开标的,视为对开标内容无异议。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转3转3转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6.2请各潜在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潜在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样品的递交
7.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2 检测相关费用: / 。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迎宾路联通公司 邮 编:835000
联 系 人:王经理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新 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杰、俞文秀、伍文海、刘迪、李永梅、姚锐锐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杰
异议受理电话:******
异议受理邮箱:******
******管理局
招标人:******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