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绥中县燃气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备案。以绥发改审发〔2024】60号、绥发改审发(2024)22号、绥发改审发(2024)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绥中县燃气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
绥中县燃气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绥中县燃气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工程拟对绥中县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改造,共涉及173个小区。建设内容包括47137户燃气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其中燃气自闭阀15773户,不锈钢波纹软管11372户,报警器47137户,物联网燃气表3339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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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20.0
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24日 开工至 2025年08月31日 竣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高鹏飞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鱼市胡同11号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9楼902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苏俊峰 | 联系人: | |
电话: | ******985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高鹏飞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