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事务所进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等服务工作进行政府采购,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事项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注销清算审计。
二、委托方
嵊州市民政局,每年安排预算20万。
三、被委托方资格: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注册登记在绍兴市(包含各县市区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会计服务、审计事务等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业务开展资格,能够出具相关审计鉴证报告。
四、项目内容:本次委托内容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市属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
五、需提交的资料
(一)《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登记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2.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专业人士名单及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无违规记录说明和证明材料;
5.提供科学、系统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经费预算方案。
六、申报时间和程序
凡具备条件有意申报者可于1月8日前,将申报书等需提交的资料以书面******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联 系 人:王梦晶;邮编:312400;联系电话:0575-******。
附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服务机构申报表》
嵊州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日
附件: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服务机构申报表
申报机构名称 | |||
登记证号 | 登记日期 | ||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电话 | ||
手机号码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手机号码 | |||
机构简介 | |||
机构成员介绍 | (如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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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方式 和步骤 | 项目名称 | ||
审计周期 | |||
审计事项 | |||
审计方式、步骤及审计费用预算 | |||
申报单位承诺
| 我单位保证上述内容的真实,并将客观公正地组织审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审计任务。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填表及说明: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须本人手写;
2、如参加的重大项目不止一项,可另行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