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0 09:2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678
******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257.440000(万元)
最高限价:1257.44(万元)
******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第四、十四包、十五包: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w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w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9、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第十包、第十三包、第十四包、第十五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w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w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9、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第十包、第十三包、第十四包、第十五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30至2024-12-06,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地点:******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20 09:20:00
地点:交易通临夏州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17000/bidder-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康乐县胭脂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临夏市新华街永安路101号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