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湘潭市内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现有停车场及转运车辆清洗消毒区(占地面积约50m2)建设湘潭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扩建项目。本项******医院分类打包好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及******************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管排入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湘江。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增加停车场周边绿化,吸收汽车尾气,减小影响;采用加盖封闭及在污水处理站上方及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方式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安排车辆进出时间,加强管理、采取缓速启动、行驶和禁止鸣笛等措施,装卸过程尽量减少碰撞,减少对运输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主要固废为废劳保用品、破损周转箱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包装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进一步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