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区交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老边区交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11-00035
项目名称:老边区交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1,754,331.80元
最高限价:1,754,331.8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老边区交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接入交警平台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进行咨询。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采购项目如果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可能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事务中心
地址: 营口市老边区花园路(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赵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18-甲4号(奥隆达精湛楼阁3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振宁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