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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车辆采购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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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车辆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69 ******法院车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采购需求调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12.30 9:00,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16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 30 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具体内容执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57号 联系方式:宋瑒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金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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