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该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请单位 | 批准文号 | 批准面积(公顷) |
1 | 白马河和邢铁路桥段一期(桩号8+400~12+400)河道疏浚平整工程项目二批临时用地 | 邢台市信都区皇寺镇南青山村 | ******有限公司 | 邢资规临〔2024〕22号 | 2.7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