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化市补贴性培训机构星级划分评估实施方案》(绥************有限公司为一星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反映至肇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307室)。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凡匿名、冒名或逾期提出异议而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宋伟健 徐宇鹏
肇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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