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工程-保定市(莲池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澄清公告
一、说明
1.本《澄清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2.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内容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解密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1月6日9时30分
补救申请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1月6日9时30分
补救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更正为:补救文件上须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2025年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1月6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月6日9时00分
三、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开标时间、解密截止时间内容均以最新更正为准。
2、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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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