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红128井区石炭系油藏产能建设工程(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128井区石炭系油藏产能建设工程(第一批)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