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服务信息 > 正文

【招标公告】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4-12-18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公告发布时间:2024-12-18 00:00:00

项目概况

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172 项目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122500 采购需求:查看

******教育局、兴隆堡镇政府、梁山镇政府、社工部、工商联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需要坐班律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122500 采购需求:查看

******财政局、商务局、市委办、************宣传部、统战部、供销联社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122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范围:执法局、更新局、开发区管委会、医保局、统计局、******街道************检察院涉及到新民市具体工作的法律事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122500 采购需求:查看

******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街道、团市委、妇联、科协、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122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范围:人社局、交通局、民************总工会、文联、计协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司法局 地  址:新民市市府路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24-******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