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普通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施工图设计(SJ-1~SJ-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普通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施工图设计(SJ-1~SJ-2标段)二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承德市国道G101北京至沈阳公路北山隧道等5座普通国道隧道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养护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4]366号)、《关于承德市省道S255承德至栗树湾公路门子哨隧道等4座普通省道隧道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养护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4]353号)、《关于承德市国道G615围场至张家口公路K17+850至K18+000段等19处普通国道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养护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4]368号)、《关于承德市省道S251承德至秦皇岛公路K28+130至K28+300段等10处普通省道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养护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4]365号)、《关于承德市国道G233克什克腾至黄山公路边墙山大桥等41座普通国道桥梁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养护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4]367号)、《关于承德市省道S251承德至秦皇岛公路积余庆大桥等19座普通省道桥梁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养护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4]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2.1.2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以下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1)桥梁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①承德市国道G233克什克腾至黄山公路边墙山大桥等41座普通国道桥梁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②承德市省道S251承德至秦皇岛公路积余庆大桥等19座普通省道桥梁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2)隧道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①承德市国道 G101北京至沈阳公路北山隧道等5座普通国道隧道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②承德市省道S255承德至栗树湾公路门子哨隧道等4座普通省道隧道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3)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①承德市国道G615围场至张家口公路K17+850至K18+000段等19处普通国道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②承德市省道S251承德至秦皇岛公路K28+130至K28+300段等10处普通省道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2.1.3 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所含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外业调查、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方案的编制、施工现场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 线路名称
SJ-1 桥梁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隧道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SJ-2 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9 17:00至2024-12-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ggzy/index_cd)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ggzy/index_cd)、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cd/cd_wc/)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提交异议,或递交至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承德市开发区闫营子38号2号楼609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2号楼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6层 |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100089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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