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3.供应商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由原“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时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变更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时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3)新成立公司(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前1年内注册的公司,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响应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请供应商按时参加!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响应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请供应商按时参加!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