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900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河园区表土剥离工程(二次),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河园区表土剥离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在江河园区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W地块、经十七二环路、经十七路、经十七一环路进行表土剥离、土方倒运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392.470134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3个月内(2024年08月-2024年10月)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 人(提供岗位证)、质量员(质检员)1 人(提供岗位证)、安全员 1 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 C 证),以上人员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指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ome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提供承诺函)。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10.联系方式
******财政局
电 话:******
招 标 人: ******办公室
联 系 人: 崔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风华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