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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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ESXF-202412Q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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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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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智慧环卫部分于2024年12月06日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2月27日在咸丰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12月27日
******城市管理执法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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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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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单位名称首字母排序)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 |
******.00 |
****** |
质量(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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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建设需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
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建设需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
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建设需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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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中标人在接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完毕。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中标人在接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完毕。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中标人在接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完毕。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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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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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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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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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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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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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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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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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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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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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局 |
地址: |
联系人:明先生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 |
联系人:杨女士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办公室 |
地址:咸丰县市民之家四楼413(咸丰火车站旁) |
******办公室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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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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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PDF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ESXF-202412QT-******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