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39号
成交金额:300000元
评审报价:3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5.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宣城市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第二包) |
一是对“宣城市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进行全流程的质量控制,具体包括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建井取样、分析测试及报告编制等方面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保证项目资料和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督促调查评估项目中标单位落实二次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范方案等要求。三是根据委托人安排,收集整理归档项目全流程文字、影像等资料,编制质量控制报告 |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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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服务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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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峭云、张卉、徐凌、胡小华、姜素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 箱:******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主任、谷工
电 话: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