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成华区大件垃圾处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市市政环卫建筑工程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长顺上街177号1栋3层1号 | 3,947,475.00元 | 成华区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单价):32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市政环卫建筑工程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垃圾处理服务 | 成华区大件垃圾处置项目 | 采购人管辖范围内指定地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雪婷(采购人代表)、蒲元成、谢莉、王亚莉、刘红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90%计取。按上述计费标准计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定额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专家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川财规〔2023〕6号)实施,代理费不再包含该部分费用。3、代理服务费包含组织需求论证的相关费用,需求论证服务费及论证专家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4、履约验收专家费由项目采购人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向验收专家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3.19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怡福巷1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金沙万瑞中心C座3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成华区大件垃圾处置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市市政环卫建筑工程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