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宋镇井巷业科创中心电梯采购(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1
项目名称:南宋镇井巷业科创中心电梯采购(重)
预算金额(元):678600
最高限价(元):678600
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南宋镇井巷业科创中心电梯采购(重)
数量:3
预算金额(元):678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系统线上投标即可,如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政府采购科108室(备份投标文件可邮寄)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1、浙江政府采购网(******)2、开评标活动实施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在线电子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否则将无法制作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投标。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③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客户端版本必须及时升级,否则造成投标和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原则及方法”。 ②落实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详见参数要求及评标细则)。 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进一步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模块进行线上申请。 ④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⑤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南宋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许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
传 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章德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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