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韩山镇******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洒水车、打草机、鼓风机采购项目
(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询价公告
各供应商:
******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委托,就沭阳县韩山镇******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洒水车、打草机、鼓风机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组织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沭阳县韩山镇******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洒水车、打草机、鼓风机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03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3.招标内容:洒水车15台、鼓风机22台、打草机41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工作。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全部供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向乙方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询价小组无法判别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自行负责。
2.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询价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时间)
(一)询价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至2024年12月24日17:30。
(二)询价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报名地点):沭阳县常州路2号7楼东第二间
(三)询价文件获取条件:1、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委托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的,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3、材料费300元(不予退还)。
注:未按上述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人民政府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蔡震 联系电话:******
五、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
(二)询价地点:******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沭阳县常州路2号7楼
邮政编码:223600
七、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会另行通知。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4年12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