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汝城县“双向溯源”耒水沿线乡村振兴综合开发项目一期EPC+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汝发改备【2024】240号、汝发招核【2024】39号,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18581.07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汝城县“双向溯源”耒水沿线乡村振兴综合开发项目一期EPC+O;
1.2.2 建设地点:卢阳镇太极亭区域和予乐湾区域,卢阳镇、泉水镇耒山区域(汝城南高速连接线以南城头寨区域);
1.2.3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范围分为耒山区域、太极亭区域、予乐湾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群众活动场地、停车场、游步道、民宿、餐厅、神农纪念堂、洞窟咖啡馆、游泳池、网球场、露营基地、污水处理设施、水上项目、环境整理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运营期:运营服务期限 10 年(不含建设期)?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单位进行一次性公开招标,确定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单位后,开始实施。
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运营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7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8 运营质量: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9 运营实施内容
1.9.1 本项目运营回报机制:运营年限为 10 年(不含建设期),能产生运营收入,运营方需定期上缴部分运营收入至招标单位,以覆盖项目的投资成本(工程建设费 ******.00 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每年足额交纳。
1.9.2 运营移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
1.9.3 运营资产权属:本项目改造内容清单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运营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形成的资产,中标人仅在运营期内对项目资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
1.10 招标控制价:******.00元(其中工程建设费:******.00元,施工图设计费703000.00元,预备费******.00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 。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 6 开标室。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及《郴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办公室,电话******。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 ******,QQ:******9。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8000/BidOpening) ”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298131.00 元整,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纳。
9.6 ******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九楼;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万华路101号;
联 系 人:李浪勇、候莉雯、胡文洪;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