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平乡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平乡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4〕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平乡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乡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平乡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2.1.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长80km,新修沥青路面,安全设施包括波形梁防撞护栏、视线诱导标志、道口标柱等;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等。2.1.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自交工验收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7 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7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7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6 00:00 至 2024-12-12 23:59 ,登录 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CA 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有限公司(联系人:尹清,受理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平乡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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