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工程-保定市(莲池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洪排涝工程-保定市(莲池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三标段已由******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24]7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防洪排涝工程-保定市(莲池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三标段2.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保定市莲池区23条道路的市政管线,道路总长度约27.2公里,d800-d3000-d3500mm雨水主管线总长度约34966.2m,DN500-d1000mm污水主管线总长度约13515m,DN200-DN800mm给水主管线总长度约19919.7m,DN200-DN400mm再生水主管线总长度约13197.3m,9-20孔d200mm电力主管线总长度约
13799m,DN300-DN900mm热力主管线(供回双线)总长度约6712.5m,以及配套路面恢复等附属工程。3.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合同估算价:98995.07万元,其中一标段:48485.42万元(其中,设计费:327.92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价)48157.50万元);三标段:50509.65万元(其中,设计费:340.1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价)50169.48万元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6日历天,施工周期:7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2 月 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2月 3 日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三标段)一标段:包括裕华路(A号路-开泰街东100米)、开泰街雨水管线(顺达路-裕华路)、聚贤街雨水管线(顺达路-裕华路)、顺达路(开平街-聚贤街)、开平街(东风路-顺达路)、普庆路(玉兰大街-东二环)、普庆路(东二环-东三环)、东关大街(长城大街-红旗大街)、荷花路(东三环-天润街)9条道路及积水。二标段:包括莲池大街(三丰路-天水桥南侧绿线)、锦湖大街(太行路-三丰路)、东三环雨水管线(南二环-南环堤河、黄花沟-北三环)、天徽路(锦湖大街-东三环)、银和路(天徽路-丰帆路)、规划南北四路(南部园区中路-规划东西七路)、斜街后巷/新东巷(现状路-长城大街)7条道路。三标段:包括规划四路(恒源路-规划一路)、规划一路(规划四路-永华大街)、明德街(华电校区-北三环)、东西向次干路(明德街-南北向次干路)、南北向次干路(北二环-恒源路)、隆昌路雨水管线(瑞祥大街-恒祥大街)、五四路(长城大街-东二环)7条道路。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并做好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一标段: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三标段: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二)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项2019年12月1日以后已完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7 09:00至2024-12-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异议受理人:李倩 异议受理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防洪排涝工程-保定市(莲池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2880
防洪排涝工程-保定市(莲池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288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恒源西路88号 | 地址: | 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A幢 2208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李倩 | 联系人: | 蒋帅 |
电话: | ******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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