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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年产1.2万吨高品质冷轧精密钛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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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格栅,玻璃钢冷却塔,化粪池,玻璃钢水箱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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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废气处理,空间净化系列
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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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轧,电工钢,硅钢带,镀锌,酸洗板,镀铝锌板
王健

树脂,滤料,废水处理
朱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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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2万吨高品质冷轧精密钛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联系电话:(0662)******传  真:(066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span><\/p>

项目名称<\/span><\/p><\/td>

年产1.2万吨高品质冷轧精密钛材项目<\/span><\/p><\/td><\/tr>

建设单位<\/span><\/p><\/td>

******有限公司<\/span><\/p><\/td><\/tr>

建设地点<\/span><\/p><\/td>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纵二路与海港四横路交汇处北面<\/span><\/p><\/td><\/tr>

环评机构<\/span><\/p><\/td>

******有限公司<\/span><\/p><\/td><\/tr>

项目概况<\/span><\/p><\/td>

  年产1.2万吨高品质冷轧精密钛材项目选址于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纵二路******有限公司车间三加建厂房5681.64m******有限公司车间二厂房中一跨5670m2<\/sup>,新增一个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项目计划年产1.2万吨的冷轧钛卷。<\/span><\/p>

******有限公司的已建成的办公生活设施,员工用餐均从宏旺实业外购。全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24小时,实行三班每班8小时轮班工作制。<\/span><\/p>

  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span><\/p><\/td><\/tr>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span><\/p><\/td>

  (一)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租用的厂房已建成,施工期无需土地平整,只需要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因此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评价。<\/span><\/p>

  (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和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脱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以及脱脂废水。脱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回用于宏旺金属8K粗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脱脂废水经依托宏旺金属管网进入宏旺金属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临港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排至临港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span><\/p>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热处理炉的燃烧废气,轧机废气和脱脂清洗碱雾。项目热处理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后,达到《关于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超低排放限值与《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的较严值,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轧机产生的油雾经油雾多级净化处理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3特别排放限值,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但不计入非甲烷总烃总量计算)参照《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3特别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T 2367-2022)的较严值,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脱脂清洗产生的碱雾经碱雾洗涤塔喷淋处理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3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但不计入非甲烷总烃总量计算)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T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span><\/p>

  (三)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四周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span><\/p>

  (四)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含油废弃手套、抹布,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一般固体废物(废气包装物、废耐火材料、废轧辊、边角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含油废弃手套、抹布,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废气包装物、废耐火材料、废轧辊、边角料经收集后,交由相关公司回收处理。<\/span><\/p>

  (五)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span><\/p><\/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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