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SJ 项目编号: B445100FC2VQCARJ49
标段/包名称: SJ 标段/包编号: B445100FC2VQCARJ49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4-11-13 有效截止日期: 2024-11-19
潮漳高速公路樟溪服务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潮漳高速公路樟溪服务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有限公司批准开展,项目业主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潮漳高速公路樟溪服务区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樟溪镇境内,于2017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总用地面积约98亩,建筑面积5426.04㎡,双边设男(女)卫生间、淋浴间、第三卫生间、母婴室、休闲按摩坐椅、便利店、加油站、充电桩、特色商店、汽修店等,提供大小停车位共190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在更广范围探索打造高速公路服务区融合地方产业新支点,支撑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樟溪服务区定为“五精特色”服务区,樟溪服务区出省方向以“单丛茶文化”为主线、入省方向以“潮文化”为主线进行提质升级,将樟溪服务区打造成“交农文旅商”融合发展的地方特色型服务区。要求对既有建筑物进行外形改造、对室内服务功能进行提质升级,其中,服务楼“穿衣戴帽”提升改造;场地、绿化等进行重新规划,设备设施优化;双边新建单丛茶、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等设施,把樟溪服务区建设成集潮汕文化、单丛茶文化为一体的省界门户型“五精特色”服务区。服务区两侧闲置空地约10亩,按功能需求进行扩建,其中服务楼两侧空地初步设想改造为以产品展销、休闲为主的配套设施。
总改造面积约40477.01m2,包含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3891.46㎡,新增建筑面积2429.39㎡,绿地面积6863.68㎡,景观工程33888.85㎡,具体工程概况详见附件1。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
2.2.1发送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2.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及清单预算)、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2.2.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9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服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时间起算,且建设管理机构将视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具体工期,投标人必须接受。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具体如下表:
里程范围 | 工作内容 |
/ | 负责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修编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清单预算、施工招标文件(配合编制)及技术规范、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修编清单)、协助编制竣工图等;协助办理相关报批、审查相关手续(如有);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注: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有可能对工作内容做出调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并且信誉、业绩、人员等方面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①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安装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服务指南栏目。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投标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3投标保证金金额和形式:2万元/标段。提交形式及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3.4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2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异议的提出
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招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如果由授权代表签字,则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相关证明材料。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后径村潮漳高速公路管理处
邮编:510100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管理中心
日 期: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