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公安局警务室规范化标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陶红艳 **********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17 09:30 - 2024-12-20 18:00
采购单位:******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宣传品制作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宣传品制作服务; 描述:不定品牌;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1张 116922.00 -
买家留言:-
附件: 规范化标识项目 -.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南昌县 小蓝经济开发区 恒大城
送货备注: 送货请提前联系吴******728.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圆满交付项目需求中的全部设备,通过项目单位验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金额10%的赔偿责任。 2、所提供货物质保期两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免费更换、维修、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含耗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当于1小时响应,5小时到达采购人处提供售后服务,24小时完成维修维护或免费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备品备件;如未能及时响应,按时提供售后服务及维修维护,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3、圆满交付项目需求中的设备,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保函(见票即付),有效期自验收合格后两年,保函到期自动失效退回。中标供应商如未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供货、检测等相关工作,每逾期一天,需向采购方支付1000元逾期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天,采购人没收履约保证金。 4、该费用中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和税金等,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5、参数如有不明确之处,制作前需与采购人沟通协商。 6、该项目不单独组织踏勘,如有踏勘需求,请联系吴******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