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半山半岛帆船港建设项目(续期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8月15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学院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三亚半山半岛帆船港建设项目(续期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