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太仓市双凤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TDSL.CL2024-20,项目编号:E************001)
1、******有限公司 的 2025年太仓市双凤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 已经 太仓市数据局 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 自筹 ,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025年太仓市双凤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市双凤镇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维新村项目处于兴湖路、广州西路两侧,项目区范围1460亩,耕地487.5亩;新卫村项目处于吴塘河西、广州路南侧,项目区范围1436亩,耕地 585亩;新闯村项目处于城北路与东城大道交界处北侧,项目区范围1368亩,耕地616亩;庆丰村项目处于双浮路两侧,项目区范围1513亩,耕地1072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工程、渠系工程等农田基础配套设施、智能化建设工程等。
(3) 工期:195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7月31日。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TDSL.CL2024-20 |
2025年太仓市双凤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 |
23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水利建造师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至少包括9月、10月、11月)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近五年(近五年指2019年12月至今,以完(竣)工验收报告明确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
(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处理。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⑥近 2 年内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6.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工程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23:59:59止,在交易平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30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交易平台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资料,以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投标单位须在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3个月(至少包括9月、10月、11月)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至少包括9月、10月、11月)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
(6)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7)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其他扫描件。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太仓市双凤镇 邮 编:215400
招标联系人:朱庆荣 传真:/ 电 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城厢镇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
联系人:赵雪亚 传真:/ 电话:******
邮编:215400
E-Mail:******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王晨曦 性别:男 上岗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0512-******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
15. 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8086/ztzl/028001/******/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太仓******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