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AY-2024-1213-0
2.项目名称:金沙县新建源村镇岩底村跨河桥梁一座项目监理单位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1672.94元
5.最高限价:251672.94元
6.采购需求: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工程造价控制和审查(含竣工验收、结算、移交工作)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和服务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勘察、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7.合同履约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银行出具的2024年******银行出具的2024年资信证明;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
1.7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同时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1.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特殊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至2024年12月23日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周末除外)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金钻年华负5楼
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PDF版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才能购买《磋商文件》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7日16时00分。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金钻年华负5楼
五、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7日16时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现场缴纳
******银行及账号:
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账号:2406 0750 0920 0065 857
六、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方式:13595233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金钻年华负5楼
联系方式:侯宇18396939973